2007年4月1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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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懂业务、和债务人合作、口头协议……这些环节让吴某将大把的钱打了水漂。骗子被绳之以法了,吴某的教训却让人深思。
带来大笔业务的合伙人是骗子
简芽香 邬永忠

  自己生意做亏了,竟通过与朋友合伙“做生意”来骗朋友的钱,最后真相大白时,又想通过家人的求情逍遥法外。4月12日,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卢某依法批捕。

  债务人来合伙
  舟山人卢某曾是吴某家的常客。2005年底的一天,卢某说要去上海签合同,向吴借了2万元,并约定2006年6月15日归还。
  离还款还有两个月时,卢某对吴某说,自己做的是拖鞋外贸生意,能接到不少业务,但自己资金不足,不如一起做生意。吴某不懂外贸,但还是同意合作。双方口头协议,由卢某接业务,吴某出资支付每份合同的质量保证金,利润各得50%。
  卢某的“业务”果然不少。从同年4月13日至6月27日,卢某带来10份上海的“合同”,还向衢州和苏州两家鞋厂下了6份订单,吴某共支付质量保证金80115元。卢某还以路费、招待费、押金等理由多次让吴某给他汇款。

  总经理来开溜
  见“业务量”不断增多,吴某出资于2006年6月8日在宁波江东成立了一家公司,由卢某担任总经理。
  2006年6月底,吴某开始要求卢某归还2005年底所借的2万元,但卢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。同年7月6日,卢某带着公司的手提电脑和合同章,说要去上海见客户,6天后回来却没有带回电脑和合同,吴某心生疑虑。
  同年7月18日,吴某让卢某分别出示了一份“证明”和一份“合同质量保证金协议”,证实她所支付的合同质量保证金已达到80115元。当天下午,她要求和卢某一起到舟山去取钱。到舟山后,筹不到钱的卢某如实告知吴某,所有合同都是他伪造的,而那些“质量保证金”等费用都被他花光了。
  吴某气愤不已,她要求卢某3天之内把骗去的钱全部还清。几天后,卢某不仅没有还钱,还在发给吴某一条短信后失踪了。吴某发现,卢某的手机已经打不通了,她赶紧报警。

  家里人来求情
  今年3月8日,“消失”已久的卢某在舟山被警方抓获。
  39岁的卢某供述,他以前做过外贸生意,但亏了不少钱,在认识吴某后,就想假装合伙做生意骗她的钱。
  他还交代,那些合同和印章都是伪造的,“公司负责人”签名是他让做假印章的人代签的。据卢某曾伪造过的合同对象——衢州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反映,他是在2005年宁波消博会上认识卢某的。2006年夏天卢某曾到过他厂里,还要求他邮寄过20多双拖鞋样品到宁波,说是准备内销深圳,但最后没了下文。而另一家苏州的鞋业公司早在2003年就注销了。
  当初,吴某让他3天内还钱,他先是将吴某带到他外婆家。在那里,卢某的父母和外公外婆央求吴某不要报警,并承诺一星期内还钱。吴某看在4位老人及卢某女儿的份上答应了。没想到之后卢某很快溜了。同年7月26日早上5点,正在睡觉的吴某接到卢某的一条致歉短信,称两年内将还清欠款,请吴某夫妇看在他家人的份上再放他一条生路,并说“好人总有好报的……”
 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